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625號國務院令,公布經國務院第21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簡稱《條例》),《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分為總則、水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活動、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法律責任、附則6章?!稐l例》旨在規范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經營國內水路運輸以及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應當遵守本《條例》。
《條例》明確,國家鼓勵和保護水路運輸市場的公平競爭,禁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國家運用經濟、技術政策等措施,支持和鼓勵水路運輸經營者實行規?;⒓s化經營,促進水路運輸行業結構調整;支持和鼓勵水路運輸經營者采用先進適用的水路運輸設備和技術,保障運輸安全,促進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物排放。國家保護水路運輸經營者、旅客和貨主的合法權益。
《條例》規定,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水路運輸業務,也不得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以及個人參照適用前款規定,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條例》還規定,為保障水路運輸安全,維護水路運輸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水路運輸市場監測情況,決定在特定的旅客班輪運輸和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航線、水域暫停新增運力許可。
此外,《條例》明確了載客12人以下的客運船舶以及鄉、鎮客運渡船運輸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5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中國交通報 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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