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某輪在文茨皮爾斯港外錨地抗大風歷時2天,經過全體船員的努力奮斗,終于保住了船舶和船員的安全,但留給我們的還有許多情況值得思考,以期在今后的抗大風操作中提醒廣大船長和船員能做的更好,使船舶更安全。
關鍵詞:錨地;抗大風;啟示
2005年1月3日,某航運公司JRH輪從PORT TALBOT(英國的塔爾伯特港)空放到VENTSPILS(拉脫維亞的文茨皮爾斯港)準備裝化肥回中國,于當地時間0033時在VENTSPILS的V2錨地拋錨等靠泊,錨位57-30.5N/021-22.4E,錨地水深34米,泥沙底質,右錨8節入水,預計1月5日進港靠泊。但就在此港,該輪卻意外地經歷了同大風頑強搏斗、驚心動魄的2天。
一、錨泊抗風經過
1月4日代理通知該輪5日下午靠泊,5日代理又通知靠泊計劃推遲,7日1640時代理通知船長天氣變化,有一個強低壓過境,預計風力高達11級。船長立即召開緊急船員大會布置抗風工作,會后各部門立即行動。船長與VENTSPILS PORT CONTROL聯系,將該輪采取的預防措施報告給港口當局,準備改拋雙錨,(即一點錨的方式)右錨10節和左錨9節,并得到港口當局的同意。7日2143時拋錨作業完成后,安排駕駛臺和機艙人員按航行班值班,主機處于備車狀態,隨時可用,并要求全船人員保持高度警戒,船長在駕駛臺指揮。
與此同時,船長將船上采取的抗風措施報告了航運公司。當時風向SW、風力9級,氣壓993 BP。從7日晚到8日1600時,天氣狀況基本上沒有變化。8日1800時風向SW、風力增強到11級,氣壓下降至984 BP ,2000時風力進一步增強,SW風12級,氣壓980 BP。2010時用車微速前進,2016時用車慢速前進,2042時用車半速前進,2200時SW風達13級,2250時用車全速前進,約2300時發現右錨鏈下滑,此時風力仍在增強,陣風在41米/秒位置上晃動,氣壓下降到970 BP,船長立即又增派人員到船首。2340時大副報告,右錨止鏈器已倒在錨鏈孔上,左錨止鏈器根部損壞,前面局部甲板下陷,后面也有裂開。船長立即把險情報告航運公司,從電話中得知航運公司已啟動了應急程序,并得到航運公司明確指示“沉著指揮,必須保船保人”。
由于風太強,從駕駛臺前甲板到錨機處僅僅190米,可船員們足足用了十幾分鐘的時間才到達。在船員向前走時發現第6貨艙前甲板有裂縫,壓載水從裂縫處噴出2~3米高的水花,得到報告后船長立即命輪機長安排人員打止裂孔。9日0015時,只見右錨機處冒出火花,隨后大副報告右錨及鏈全部清出丟失。此時,危險局面更加嚴峻,考慮到雙錨加用車全速前進,仍控制不住船且丟掉右錨及錨鏈,左錨僅9節就更不能控制了,船舶面臨著兩種情況發生:一是左錨同右錨一樣會丟掉,二是船舶會走錨,而一但走錨定是向東北方向移動,就是說向岸邊移動,局面越來越嚴峻。
9日0025時發覺船已有走錨的跡象,船長從0100時開始要求一駕駛員守在GPS邊隨時報告船位的變化。鑒于當時的局面,船長立即呼叫PORT CONTROL,要求安排拖輪給予協助,但港方回答已無拖輪派出,并建議船長棄左錨向海上開。船長把情況報告給航運公司,船離海底電纜僅有一海里多,而船每10分鐘要向海底電纜方向移動0.4-0.5海里,請求航運公司在30分鐘內給予答復。同時船長通知大副做好棄錨前的準備工作和保證船員安全措施,并告知大副棄錨操作程序。大約十分鐘后接到航運公司的指示,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同意船長棄錨的意見,但一定要沉著應對,必須把船和人都保住。此時,大副已做了棄錨的準備,當時船離海底電纜僅有0.8海里,情況已非常危急。就在這危急時刻,船長卻在一直堅持著,直到最后一刻,幸運的是0400時GPS船位顯示船沒有向后移動了,之后從每10分鐘的GPS船位看,船已基本上穩住。0800時氣壓回升至977 BP,風力開始減到10級。1630時改用車半速前進,1800時氣壓990 BP,風力8級。船長決定起錨離開走錨的危險區域,此時船舶才脫離危險。
二、錨泊抗大風的幾點啟示
1.對氣象變化要有充分的估計
在實踐中,由于低壓、寒潮大風預報誤差和其他不確定因素影響的存在,往往實際風力會超過預報風力。所以,船長在決策船舶防抗大風意圖時,應考慮把船舶放在最為不利的地位,首先應以預防、避離為主,萬不得已才抗之。即使選擇在錨地抗風,尤其是在開敞式錨地,也應采取與低壓、臺風進路保持在安全距離的辦法為上策,盡一切可能避免在低壓、臺風進路上擇地拋錨抗風,除非萬不得已。
當船長獲悉有不利氣象將影響到本船所在位置時,應綜合多方面的氣象資料,組織駕駛人員分析氣象變化和趨勢,群策群力尋求最佳避風或抗風方案。船長要及時將船位、船舶狀態、周圍情況、氣象要素、貨物現狀、防抗風意圖和措施等電告航運公司,以便獲得岸基有效支持。
2.認真做好抗風前的準備工作
當船舶即將受到臺風、低壓、寒潮大風影響時,船長都應組織和發動船員積極做好預防準備工作,寧可防而不來,不可來而無備。船長應親自檢查各部門準備工作情況,真正做到思想、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港口,船長都應通過港方或代理,了解港口相關規定和當地的歷史經驗教訓,因地制宜采取預防措施。凡檢修主機,必須征得當地港口當局同意,并按要求落實,同時報告航運公司。船長應及時通報,開會分析研究,提出防抗大風的對策,使全體船員明確船長的意圖和主要的工作方法,齊心協力共渡難關。
對船舶的關鍵設備、屬具、貨物進行一次系統全面的檢查,對可轉入艙室的設備,及時移進艙室內并加以固定。由港方指定的泊位,若船長認為該泊位不能保障安全時,應及早向港方提出調整。當發現港口附近沒有理想的抗臺錨地,應果斷地在大風到來前及時出海,到外海上去抗風,以策安全。船長要做好幾手避風方案和打算,準備多種應急措施,以免臨時造成慌亂和失誤。錨泊抗風應盡量減少受風面積,尤其應盡量減少首部的受風面積,在保證車葉浸水足夠深度的前提下,可稍有首縱傾。
3.合理進行錨設備操作
“一點錨”抗風應綜合考慮大風的移動速度和影響本船的時間,如果大風移動速度在10節以下,當然可等到風力達到6級時再改拋“一點錨”。但當大風已經完成轉向過程,等到風力增大到6級時再改拋“一點錨”可能就晚了。應視情提前行動,防止風力突然迅速增大,造成操縱困難的被動局面。
“一點錨”拋妥后,錨機剎車帶應旋緊,制鏈器合上,可用鋼絲將錨鏈固定,防止錨鏈滑出。如果估計船舶受到大風的影響較大,遭受的風力預計在8~9級以上時,拋“一點錨”
是個強制性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沒有商討的余地。建議“一點錨”的出鏈長度在8節以上,盡量一次性松足,避免那種當風力增大后再松長錨鏈的不正確做法。
4.合理進行車舵配合操作
錨泊防臺應首先選好錨地,盡量選擇遮蔽好的港灣,底質好、有足夠水深、有足夠回旋的安全距離,尤其能遮蔽該低壓、臺風移動過程中本水域將遭遇最大風力的方向及長浪的錨位,應與附近船只及障礙物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應盡量避免在風口和水流湍急處下錨。當風力增至8級時,全船進入航行值班,備好主機,定時派人到船頭檢查錨設備、查看錨鏈,注意觀察錨鏈受力情況,隨時向駕駛臺報告,為防止錨鏈過度受力應盡量減少偏蕩,可適當用車用舵配合抗風。
當使用車、舵進行抗風時要特別注意與船首了望人員的配合,一旦用車用舵不當,極有可能崩斷錨鏈或損壞錨設備,甚至有可能拉動錨鏈加快走錨的速度而形成更加危險的局面。此時了望人員要克服困難,堅守崗位,認真查看錨鏈朝向和松緊程度,并隨時將信息傳給船長,以使船長作出正確的用車用舵決策,而不是僅根據風力風向盲目地用車用舵。
用車舵配合時,要適度而不能過度,船長要根據當時的風向、風力,雙錨的朝向和松緊程度,周圍船舶情況和環境來確定車速和舵角,避免前沖過頭或使用舵角過大而造成橫向受風導致加快走錨,有時使用舵角不當也會加劇船舶左右偏蕩,從而崩斷錨鏈導致船舶發生危險。所以,當風力增大到雙錨都難以承受時,合理使用車舵配合是必要的,關鍵是要用得適度,用得有效,用得不至于發生另外的危險。
三、結論
無論如何,在錨地抗風是一次極其無奈而又相當危險的操作過程,尤其是在當風力達到14級以上時,根據以往數船的操作經驗,特別是在空船壓載的情況下,很難控制住船舶,往往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走錨。為此,船長應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一是要考慮錨位周圍的環境,尤其是在下風一側,盡可能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至走錨后發生更大的危險;二是要盡可能控制受風面積,假如空船要盡量多壓水,使車葉保持有一定的入水量,減少飛車現象;三是要盡可能減少船舶自由液面,尤其是在壓載情況下,自由液面的大小直接影響船舶的穩性,影響船舶的操作;四是要考慮船體結構強度,關閉所有艙蓋(包括二層艙),降落和固定起重設備,避免船體結構因船舶顛簸而造成損壞;五是要特別注意周圍船舶的動向和態勢,適時用VHF或其他的聯系方式加強溝通,以免他船走錨而發生碰撞。
作者:周連柏 來源:中國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