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份,澳大利亞港口當局累計檢查船舶2816艘次,滯留船舶172艘次,滯留率2.95%;船舶累計滯留缺陷320條,平均1.86條/艘次。滯留10艘次以上的港口分別為:Newcastle,NSW,21艘次;Melbourne,VIC,18艘次;Kwinana, WA,17艘次;Dampier,WA,16艘次;Brisbane,QLD,10艘次;Gladstone, QLD,10艘次。
01. 證書和文件中012船員證書(Crew-Certificates)缺陷總數5條。其中01209-船舶最低配員2條;01201-船員證書2條,01214-船旗國簽注1條。
◎ 提示:船長應定期整理各類證書,關注證書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缺失的及時申請岸基支持,關注船員證書的船旗國簽注及本人簽字。
02. 結構狀況(Structural Conditions)缺陷11條,其中船體及甲板裂紋缺陷5條,船體及艙壁銹蝕3條,舵機缺陷2條,水密門缺陷1條。
◎ 提示:船舶應按相關體系或管理規范要求加強船舶和設備的維護保養,船體破損時應及時申請進廠修復及船級社檢驗,并確保船舶適航性要求。
03. 水/水密情況(Water/Weathertight conditions)缺陷18條,其中03104-貨艙及其他艙口缺陷3條,03105-艙蓋(艙口及可移動艙蓋及帆布)3條,03108-通風筒/風管和圍板11條,03112-泄水口、排水孔及進水孔1條。
◎ 提示:大副應組織人員定期檢查全船開口的風雨密狀況,及時更換老化密封條,定期檢查全船通風筒及圍板是否有破損、鉚釘脫落或銹蝕臟污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糾正。
04. 應急系統(Emergency System)缺陷11條,其中04102-應急消防泵7條,04114-應急發電機4條。
◎ 提示:應急消防泵及應急發電機方面的嚴重缺陷時PSC檢查滯留項目,船舶應加強應急系統的維護保養,定期測試,確保設備隨時可用。
05. 無線電通訊(Radio Communications)缺陷7條,其中05105-MF/HF無線電設備5條,05114-電臺備用電源2條。
06. 貨物操作包括設備(Cargo operations including equipment)3條,其他(貨物)2條,谷物系統1條。
07. 消防安全(Fire safety)缺陷54條。其中07108-滅火設備缺陷2條,07109-固定式滅火系統缺陷2條,07114-風油切斷缺陷5條,07115-防火擋板缺陷25條,07116-通風缺陷2條,07117-燃油管套管系統缺陷6條,07123-防火系統操作缺陷3條。
◎ 提示:船舶應加強防火擋板檢查保養,確保風油切斷及油艙柜速閉裝置的功能正常,定期測試燃油泄漏報警裝置,避免滯留缺陷產生。
10. 航行安全(Safety Navigation)缺陷17條,其中10111-海圖缺陷5條;10112-ECDIS相關缺陷7條;其余駕駛臺操作,航行計劃監控及駕駛臺可視范圍各1條。
◎ 提示:相關責任人員應根據要求及時將海圖修改至最新,申領配備預定航線的海圖,對于破損的海圖及時申請更換。船公司應及時組織休假駕駛員參加ECDIS廠家舉辦的專業培訓,確保上船駕駛員既有通用設備培訓證書,同時有船上設備型號的培訓證明/證書。
11. 救生裝置(Life saving appliances)缺陷35條,其中11129-救生設備缺陷18條,11101/11104-救生艇/救助艇缺陷計12條,11134-救生設備操作缺陷4條,11131-在船訓練和授課1條。
◎ 提示:船舶應加強救生相關設備維護保養與測試工作,檢查結構完整性,注意檢查艇內備品及裝備的有效性,檢測電瓶的有效性,并確保設備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13. 推進系統和輔機(Propulsion and auxiliary machinery)累計4條, 13102-輔機缺陷2條,13108-機器操作缺陷2條。
◎ 提示:輪機長應定期組織輪機部相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培訓,尤其對主機機旁操車,應急舵機轉換,油水分離器使用及維護要求等,確保所有人員熟悉相關設備操作規程。
14. 防污染(Pollution prevention)累計缺陷18條,其中14402-生活污水處理裝置8條,14404-濾油設備6條,14407-排油監控系統(ODME)3條,14401-油類排放的控制1條。
◎ 提示:安全與防污染永遠是船舶管理的重點,船岸應高度重視防污染工作的開展,加強防污染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始終處于正常狀態,杜絕海洋與大氣污染。
15. 國際安全管理規則(ISM Codes)缺陷116條。其中15105-資源和人員13條,15106-船舶操作方案的制定50條,15107-應急準備9條,15108-不符合規定,事故、險情的報告和分析缺陷8條,15109-船舶和設備的維護保養25條,15113-其他(ISM)缺陷7條,文件/船長的權利和責任/公司審核復查和評估缺陷各1條。
◎ 提示:船長應該具一定的指揮協調能力,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體系,并能得到公司的支持以便行使其職責。其他船員應具備與其崗位匹配的證書與工作能力;船舶應按體系要求定期進行各種應急演習,每個人應熟悉不同演習時各自的職責,熟悉緊急情況時匯報程序;船舶主管應監控并督促船舶嚴格按有關規定和公司要求進行船舶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制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操作規程,明確責任人,對存在的風險應及時評估并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17. 其他(Other)累計缺陷17條,17102-其他(SOLAS Operational)缺陷17條。
◎ 提示:應定期檢查船舶報警系統是否正常,出現故障及時通報船舶領導,及時申請報警系統必備的備件,檢查船上危險區域使用的照明系統是否滿足防爆要求,減少缺陷發生。
通過對1~7月份滯留船舶及缺陷匯總分析發現,澳大利亞港口當局的檢查重點包括三個方面:
1) ISM在船運行,占滯留缺陷36.3%。PSCO非常關注安全管理體系在船運行情況。通過對船舶的維護保養狀況,船舶的管理,針對各種危險源是否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所有的風險是否做準確的評估,各種操作規程是否符合本輪實際情況等方面來判斷船舶ISM運行是否有效;船舶應切實做好設備和系統的維護保養和測試工作,并按規定做好記錄,避免滯留缺陷產生。
2) 消防安全,占滯留缺陷16.9%。其中防火擋板缺陷是導致船舶在澳因消防安全被滯留的主要原因,占消防系統缺陷46.3%,應引起船舶高度重視;船舶應定期在容許的情況下做風油切斷測試及燃油泄漏報警測試,確保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3) 救生系統,占滯留缺陷10.9%,船舶應加強救生設備維護保養,確保救生設備處于隨時可用狀態,避免滯留缺陷產生。